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京山市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全市 62 所学校的心理辅导室进行了等级评定。评估专班严格按照《京山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和《京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检查评分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师生座谈、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了综合评估,最终我校心理辅导室被认定为京山市一级心理辅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