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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政策

时间:2020/7/5 12:21:56     点击:1022次

一、党的十九大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摘要

(一)具体指标 

1、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

2、到2022年,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

3、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

4、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5、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的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

6、“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

(二)具体措施

1、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①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③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④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2、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①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③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④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3、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①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②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③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④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4、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①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②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5、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①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②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三、升学政策——五种途径上大学

(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1、全面推进技能高考,扩大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的比例。

2、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

一是中职与高职3+23+3分段培养试点。选择部分国家示范中职学校在中职学习3年后,采取适当考核方式直接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学习2年或3年。二是扩大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专业试点范围。

3、扩大省属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

普通本科招收中职毕业生逐步达到参考人数的15%。国家已从全国1200所省属本科院校中拿出600所改成了技术性大学,湖北省把26所普通本科院校改成了技术性大学。

4、开展中高职与省属本科院校贯通培养试

一是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选择部分国家示范(骨干)高职与省属本科院校在部分重点专业开展合作,培养4年制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选择部分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重点专业与省属本科院校开展32分段培养,前3年在高职学习,后两年在本科院校学习。三是探索部分国家示范中职与应用型本科学校联合培养试点。

5、技能大赛优惠政策

对国家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进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学习,实行优惠录取政策。

(二)中职学生有五种升学途径:

1、技能高考。技能高考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技能考试和文化综合考试,总分为700分。其中技能考试占总分70%,文化综合考试占总分30%。文化综合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总分为21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90分,英语30分。

技能考试总分为490分,分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应知内容测试采用电脑机考方式进行,应会内容测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2、单招考试。即高职院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每年3月份举行。各高校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向省教育厅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获得批准后,自主命题出卷,自己组织考试,自己评分划定分数线,自己录取。学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一旦被录取,就获得了正式入学资格,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获得的上大学资格完全相同。如果参加单招考试未被录取,学生还可以参加4月份和6月份举行的技能高考。

3、“3+2”或“3+3”培养模式。即在职高学习3年,在大学学习2年或3年的培养模式。学生读职高3年毕业后,直接升大学,在大学读2年或3年,获取大学毕业证。

4、职高生免试入大学。2018年起,凡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可以免去技能考试,直接认定技能考试部分成绩满分490分,再加上文化综合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投档,根据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所有职高生均可参加普通高考,但普通高中生不能参加职高类考试。

(三)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新动向

2020年教育部和山东省签订协议,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率先在山东省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教育部和山东省联合发布《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提出支持山东系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并明确列出一系列支持政策清单,如支持山东将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山东增加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为职教学生升学成长通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山东省现有中等职业学校589所,在校生108万人,专科职业院校78所,在校生97万人。最近便列出72项重大课题,面向全国高校、职业院校及教科研机构招标,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山东省围绕职教高地建设重点除了课题研究,一系列政策措施已经开始执行,堪称职教版改革中的深圳速度政策12022年,职教高考的本科招生计划由1万增加到7万人左右。政策22022年起,高中应届生不得参加职教高考,以确保职高学生升学率。政策3全面构建从中职、专科、职业教育本科、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实现职教、普教并行双车道。政策4将半数省属本科高校转变为应用性本科高校,为中职学生提供更多升学选择。政策5能考公务员、能上博士! 

 山东方案提出了近期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整体设计,通过山方案提出了近期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整体设计,通过省属本科高校转型”“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增加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等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举措,建立职业教育人才上升通道,是破冰之举。

在全国开始落实山东方案提出新增本科(含专升本)、硕士招生计划分别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山东方案将立足现有职业教育发展优势,全面构建中职专科本科硕士甚至到博士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路径。

深圳改革开放,使之从小渔村变为了国际化大都市。而我国的职业教育,将伴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公布,迈入高速发展快车道

四、招生政策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20201号)摘要

1.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

各地要深刻认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角度出发,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原则和落实职教20部省备忘录中明确的比例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要充分利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做好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等培养规模的有序衔接,为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 

2.助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要与扶贫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比对,加强对建档立卡户考生的甄别,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强化宣传和服务,确保建档立卡户适龄子女应招尽招。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优先做好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要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招生工作。

3.落实阳光招生,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公示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对办学质量差、教育质量不高的学校,要削减招生规模。对在招生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招生。

4.服务稳定就业,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地要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稳定就业密切联系,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养。要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稳定就业的需求,调整和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努力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地实际,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线上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奖学金、资助等政策。利用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随录取通知一同寄送等形式,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了解接受资助的方式和渠道。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的通知》摘要

1、严格中职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的审核。凡未经省教育厅备案或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一律不安排招生。

2、加强联合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与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学校、机构、企业、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校或教学点,确需设立的,必须报分校或教学点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籍。严禁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挂靠中职学校学籍。

4、严肃中职学校招生纪律。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生源学校校长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禁各种有偿招生行为,坚决杜绝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各级教育局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各中职学校招生经费的预算管理和审计,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招生工作经费,严禁支付以招生人数定费用的招生经费。

5、加大对招生和学籍管理的监督检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教育部中职招生“六个严禁”的要求,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凡发现有违规招生行为尤其是有偿招生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荆门市《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荆教招《20202号)摘要 

1、严格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买卖招生计划,严禁在招生平台外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恶性抢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有偿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对初中毕业生封锁有关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各特色高中学校要将招生方案多方进行宣传和公示。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网上志愿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无理由退档,对于占用录取学校招生计划而未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报到注册者,市教育局中考办可以根据录取学校提出的退档申请进行退档处理,退档后的考生只能参加下-批次录取。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擅自超计划、扩大招生范围、买卖生源、买卖招生计划和未经统一招生平 台擅自组织招生的,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履职尽责重点督查范围,加强监督和查处,对在招生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免费政策——五种优惠资助职高生

(一)中职生学费全免政策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中职生免除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对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每生每年2000元。学生先在指定银行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资助专用银行卡,在国家划拨的资金到位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打入学生个人账户。

(三)国家奖学金政策

对成绩优异的中职学生可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奖学金(一年一评)

(四)雨露计划资助政策

国家对学生家庭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京山籍农村贫困户,且在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予以补助,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

(五)中职生考入高校的贫困生助学政策

从中职学校考入高校的贫困生,每生每年可以享受不超过6000元的无息国家助学贷款。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的学生可以享受2000元或3000元的财政补助资金。考入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享受500元或1000元的路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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