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
通 知
各镇党委,京山经济开发区党委,京山温泉新区党委,太子山林管局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下半年全县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1.严把总量关。各地各单位年度发展党员数量要控制在县委组织部下达的计划数内。
2.严把结构关。各地各单位20l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中,女党员要达到44.9%、35岁以下党员要达到77.3%、大专以上学历党员要达到50.3%、工人党员要达到40.3%、农民党员要达到45.4%、社会组织党员要达到3.3%。
3.严把质量关。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六个不批”要求,严把党员入口关。
4.严把预审关。要细致严谨把好审查关,并按照预审材料明细表(具体见附件1)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便于审阅。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要对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政治品德、预审材料等严格把关。对态度不端正或条件不具备者坚决暂缓发展,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县直机关、没有建立党委或机关党委的县直部门所辖单位发展对象的预审材料报县直机关工委预审,再由县直机关工委将预审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其他地方和单位发展对象的预审材料直接报县委组织部预审。
预审材料和《2016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预审登记表》必须在12月13日前报审。(联系人:黄伦,电话:13986977937,邮箱:zuzhike7323919@163)
附件:1.发展对象预审材料明细
2.2016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预审登记表
中共京山县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1:
发展对象预审材料明细
一、入党申请书及自传
1、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1)自己对党的认识;(2)结合工作实际,谈入党的愿望与动机;(3)今后努力的方向。(必须是本人手写,从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一年一份,每次达到2页以上。党组织接受入党申请书时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签字、按手印)
2、自传。(1)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任何职务、有何重大成果、有何专长等。(2)正文。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思想变化的过程。(签字、按手印)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1.培养人(两名)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填写优缺点并建议支部怎样(培养人签名)。
2.支部根据培养人意见,再讨论决定怎样,表明态度(继续考察培养)(党支部盖章)。
3.支部最后一次意见“根据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座谈意见,支部认为其条件基本成熟,提请党员大会讨论”。(时间在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座谈意见之后)
4.附上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加盖党支部公章)及公示情况记录。
注意:列为发展对象,必须距离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具体以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备案时间为准。
三、培养期间本人的思想工作小结
每季度至少一次全面地总结汇报思想工作生活。(手写,每次不少于2页)
四、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
1.标题,“关于某某同志的政历证明”。
2.正文,文化大革命、1989年“六四”政治风波、“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情况必须说明,并给出结论性评价。
3.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
五、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证明材料:(写实簿中填写的人员必须有政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
1.标题:关于ÎÎ同志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证明。
2.要说明发展对象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在文革、六四、法轮功等活动中的表现,并给出结论性评价。
六、本人对重大问题的说明和需要向组织交待或说明的其他问题的材料
1.标题,“重大问题的说明和需要向组织交待或说明的情况”。
2.内容:本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大问题或情况。要说明家庭主要成员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如有婚姻变故情况一并说明。
3.签字、按手印。
七、本人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由计生部门出具,写清楚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本人遵纪守法情况证明(先由镇(区)综治办出具;再由镇(区)派出所查实盖章,写清楚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28岁以下青年的必须有团组织《推优表》;(团委签意见、盖章)
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及考试试卷或党校培训结业证(由党校提供)
1.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2.表、卷要配套齐全。
十一、党内、党外群众座谈意见
1.标题:关于ÍÍ同志纳新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内(党外)群众座谈意见。
2.格式: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党员、群众分别不少于5人)。
3.参会人依次发言表态。
4.参会人员签字并按手印。
十二、党支部综合鉴定材料
1.标题:ÍÍ党支部关于ÍÍ同志培养考察期间的综合鉴定。
2.内容:对培养考察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为人等作一个全面综合评定后表明支部态度:鉴于其表现已符合纳新条件,提请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党支部书记签字、按手印、盖章)(在党员大会之前)。
十三、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
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信息;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及政历情况;发展对象计划生育、政审、违反犯罪记录情况;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主要优点及存在的缺点。(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十四、党支部讨论发展对象的记录
1.标题:ÍÍ 支部关于ÍÍ同志纳新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讨论记录(要求是原始意见,手写)
2.格式: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支委);参会人(全体党员)。
3.主持人(党支部书记)先讲点明会议主题,要求党员客观公正发表各自意见,并最后一位发言表态;再由两名培养人详细介绍培养期间情况与看法,表明对介绍对象能否入党的态度,并提请党员大会讨论纳新;之后到会党员依次发言,明确个人表态(每人发言须单独成段);最后写上“电话联系表示同意的人(至少有2人在场)”的姓名;病、事假人的姓名。
4.待到会党员发言完毕后,再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参会党员印证自己的发言后签名按手印,附电话联系人员的联系方式;最后盖章。
6.参会党员要求达到全体党员的80%以上,含外出党员电话联系表态同意的(在家党员一般不得请假缺席)。
十五、党支部大会决议
1.标题:支部大会通过接收ÍÍ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2.正文:(1)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2)党支部大会表决情况。
例:ÍÍ党支部于Í月Í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Í人,外出Í人、病、事假Í人,实到Í人;电话联系表示同意的Í人。鉴于ÍÍ同志通过二年来的培养考察,入党动机端正,工作积极努力,社会表现优良,并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大会一致认为该同志已具备入党条件,举手表决后统计,共有Í人(其中电话联系X人)表态通过,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3)党支部书记签字按手印。
(4)支部名称、支部公章、年月日时间为党员大会当日。
(5)附:Í支部外出党员同意ÍÍ纳新的名单,姓名,电话号码,党支部盖章。
十六、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1.填写相应栏目;
2.公示期限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7天;
3.内容:“反映良好”或“无异议”。支部意见:“讨论通过”“同意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