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教财〔2015〕10号)精神,我县开展了14个乡镇和温泉新区建档立卡困难学生摸底工作,现将城区和异镇就读学生信息发给你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汇总表逐项进行核实,学生是否在本校(园)就读,各栏目信息有无错误(特别是年级和班级要表述清晰、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是否准确),如在核实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各学校(幼儿园)要在表册中将修改信息字体颜色变更成红色。汇总表各栏目要填写完整,不得错填、漏填,确保信息精准无误。
2、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全县建档立卡本镇、城区和异镇学校就读学生名单建档备案,按照《实施意见》(鄂教财〔2015〕10号)要求,将摸底学生纳入各学校春季学期资助范畴。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补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评定,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要求,要求建档立卡学生在接受资助前上交《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校审查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学校留存;未发放《扶贫手册》的学生,由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证明盖章,乡镇民政办根据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平台审核确认盖章后交学校留存,作为确定受助资格的依据。
3、各学校(幼儿园)在核实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的过程中,如学生家庭持有《扶贫手册》但未纳入摸底范畴的,请及时向本镇民政办核实并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备。
4、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城区和异镇学校就读学生摸底工作,修改后的汇总表于4月19日上午(星期二)上传资助专干群。
京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