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确保教学质量持续稳定提高。特制订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学年度教学业务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为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效果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激活教育内部活力,增强教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学习意识,建立起师资队伍不断优化的长效机制,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工作质量。
二、基本原则
考核实施过程中遵循重视过程评价原则、全面评价原则、重事实重数据原则和评价主体多元参与原则。
三、考核办法
(一)认真工作(40分)
1、备课(6分)
教导处组织对教师教案进行常规检查,对教案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优秀比例不超过教学人员的30%。
2、上课(10分)
教务处进行教学检查,凡发现教师上课存在以下情况,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①不带教案上课,下课后5分钟内将教案交教务处的,扣罚该任课教师0.1分,超过5分钟视作“无教案上课”处理。
②教师无教案上课扣1分。
③教师上课内容与教案不符的,每次扣罚该任课教师1分。
④检查中凡是发现准备不充分、知识上有错误、操作程序不符合规定等视为不合格,每次扣罚1分。
⑤教师上课无故整节上自习或做与课堂无关事情的,每次扣1分。
⑥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上课,发现一次扣0.5分(考试、晚自习、及机房上机除外)。
⑦教师未经教导处或专业部同意私自调课的(含早晚自习),该堂课原任课教师视作旷课处理并扣2分,代课教师通报批评并扣0.5分。
⑧教师上课使用手机,每次扣1分。
3、课堂管理(10分)
教务处、教科室、专业部进行教学检查,凡发现教师课堂上存在以下情况,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①教学秩序混乱,每次扣0.2分。
②教师上课不管学生,每次扣0.2分。
③课堂上有学生睡觉(3人及以上计扣),每次扣0.2分。
④学生使用手机,每次每人扣0.2分。
⑤课堂上有学生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0.2分。
⑥教师在课堂管理中存在重大过失的,该项考核分记0分。
4、作业批改(6分)
①各学科每班每周至少布置并批改一次作业;语文科每学月布置并批改一次作文;专业技能课可用实习报告抵作业,但须批改;教师每次批改作业人数应至少达到学生人数80%以上。
②教导处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取教师任教班级平均次数作为该教师作业批改次数。
③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每差一次作业扣罚该教师0.5分。
④因学科性质无作业批改的学科该项得分为5.4分。
5、听课(2分)
以各教研组组织开展的公开课为准。标准为:1节/学月,每差一节扣0.5分。
6、公开课(2分)
市级公开课1分;县(校)级0.5分,校级每人每期不超过2次;
7、考试(4分)
各位教师应按《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考核,凡是在监考、阅卷、统计、成绩评定中出现问题的一次扣1分,造成重大失误的,该项计0分。
(二)教师工作量考核(10分)
1、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0节/周(含早晚自习、班主任德育课、课外兴趣小组、两操、顶代课、活动加班、星期六补课)。
注:由学校安排外出的公假只扣课时津贴,不减工作量。
2、计算方法:
① (按学期平均周课时计)[(学期实际上课周数=(本学期总天数—学校统一放假天数)/7;平均周课时=学期上课总课时/学期实际上课周数)]。
②由学校安排其它工作或实习带队的教师工作量=学期总课时/实际上课周数。
3、工作量考核办法:
①达到基本工作量(10节),计10分;
②未满工作量:每节课计1分。
(三)教师上课考勤考核(5分)(教务处、专业部提供)
1、上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旷课每节扣2分;
3、事病假每天扣0.1分(国家规定的公假除外,住院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考勤含早晚自习、班主任德育课、课外兴趣小组、两操、顶代课、活动、加班、星期六补课。
(四)材料上交(基本考核分5分)(每次上交材料的考核分为1分)
凡教务处、教科室要求上交的材料,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的,每推迟一天扣0.2分,扣到0分都未上交的,该项考核分计为-1分。
(五)科学研究(10分)
教学人员:
1、承担国家、省、市、县、校级科研课题情况(2分)
2、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情况(2分)
3、读书笔记及心得(2分)
4、学术讲座、各类培训 (2分)
5、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情况(2分)
(六)学生对教师评价——由教务处、年级组组织;评教由各班前10名同学根据《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评估卡》进行评价,每位教师的得分取其平均值,带多班的教师取多班的平均值;
(七)加分项目
1、国家、省、市、县级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分别加: 3分、2分、1分、0.5分;
2、国家、省、市、县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对应的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分别计分3分、2分、1分、0.5分;
3、学校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县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体活动获奖指导老师加分: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县级一等奖1.5分。
4、专业获奖(参加县级及以上说课、优质课、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分;
注:以上四款均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年度考核以最高奖为准只记一次。
5、教研组长加分:优秀1.5分/期,良好1.2分/期,合格1分/期,不合格0分/期;
6、超工作量:每超一节加0.2分/期(行后人员工作量换算课时节次)。
四、考核(总分80分)
教导处及各教研组长全面负责考核工作。在制定和完善各项考核细则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逐项完成。要本着科学、规范、透明、公正的原则进行,使考核真正变成督促教师抓学习、提能力、上水平、出成绩的有效管理机制,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考核、评优、奖惩及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据。
说明:按此方案考核所获得的分数占学校教职工总考核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