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京山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是由县教育局主管、以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并具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服务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能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主要任务是:
(一)承担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幼儿园长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为中小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行动研究;
(四)为中小学教师提供网络研修和远程学习服务,帮助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五)了解掌握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六)在县教育局领导或委托下,参与制定本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教师全员培训的分类计划;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查登记、考核和认定工作。